数字音乐



*内容:原创音乐、舞蹈表演、戏剧戏曲、器乐表演等舞台艺术,音乐可视化、数字音频制作、MIDI制作、交互式电子音乐、音乐新媒体作品、音乐科技设计等。


*参赛对象本科研究生组专科生组教师组设计师组


*诠释:通过乐器演奏、人声歌唱、形体表达及多种艺术手段,用具体可感的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等舞台艺术表达的任何原创和再创作,包括但不限于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数字音乐、音乐电影等各类音乐形式;运用虚拟乐器软件、音频特效插件、数字音频工作站(DAW)、MIDI控制器打造线上“音乐+”场景,满足音乐用户个性化需求,数字音乐面对影视、短视频等形式音乐。


*规格:1)表演类须提交视频作品(通用视频格式,标清和高清不限视频编码H.264、格式MP4,时间长度控制不超过10分钟以内视频文件不超过500mb,节奏流畅不卡顿);

2)音效类须提交音频作品(上传WAV音频文件,时长不超过5分钟。音频采样频率不小于44.1KHz,16Bit,上传附件歌词⽂本、歌谱、作品简介PDF格式);